建设项目拟作出审批意见公开
经审议,我局拟批准《******有限公司年产5万吨煤粉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将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邵东市兴和大道419号 邮编422800
联系电话:******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有限公司年产5万吨煤粉生产线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项目投资1000万元在湖南省邵阳市邵东市牛马司镇牛马司村(东经111°39′41.061,北纬27°15′43.985″)建设年产5万吨煤粉生产线项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C2524煤制品制造。项目占地面积为3431.18m2,主要建设内容包括:1栋钢架结构生产厂房、1栋钢架结构原料仓库及5个成品罐,建设1条煤粉生产线,同时配套建设环保设施等工程。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措施:
1、控制废水污染物排放。项目生活污水依托富城洗煤厂已建的化粪池处理后由附近农户清运,用作农肥,不外排;地面冲洗废水及初期雨水经初期雨水池收集后回用于降尘喷淋装置及地面洒水降尘用水;运输车辆冲洗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洗车,不外排。
2、强化废气污染防治。项目烘干(含热风炉生物质燃烧)、磨粉一体、布袋收尘器等过程中产生的颗粒物、SO2和NOx经负压密闭收集+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颗粒物、SO2和NOx浓度须达到《湖南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方案》(湘环发〔2020〕6号)中传输通道城市排放限值要求;成品入仓呼吸产生的颗粒物经仓顶袋式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上料、原料储存、装卸、转运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经密闭原料仓和生产车间、喷雾抑尘措施后无组织排放;运输车辆扬尘经洒水降尘、道路硬化、进出厂采用洗车平台冲洗轮胎等措施后无组织排放;厂界无组织排放颗粒物浓度须达到《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426-2006)中表5煤炭工业无组织排放限值。
3、加强噪声控制管理。选用先进的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减振、隔声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4、妥善处置固体废物。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妥善处置固体废物。生活垃圾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理;废布袋、收尘灰、热风炉炉渣、沉淀池污泥属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废布袋由厂家更换后回收,收尘灰全部作为产品外售,热风炉炉渣作为有机肥料出售,沉淀池污泥定期清掏外售用于路基填料;废机油、废机油桶、废抹布及手套等属于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资质单位处置;危险废物暂存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要求。
5、强化风险防范措施。危废暂存间等环境风险单元设防风、防雨、防晒、防渗、防漏、防腐等措施;建设单位在日常生产过程中须加强对废气、废水处理设施的监督管理和运行维护,保证废气、废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杜绝事故排放发生,确保环境安全。
6、加强企业环境管理。合理布局生产设施和污染防治设施,建立健全生产与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实行清洁生产,全过程控制污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