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霞崀山自然遗产地保护展示设施项目(一期工程)拟作出审批意见公开
经审议,我局拟批准《丹霞崀山自然遗产地保护展示设施项目(一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将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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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丹霞崀山自然遗产地保护展示设施项目(一期工程) |
建设地点 |
新宁县崀山风景名胜区,保护展示中心位于景区北大门,森林防火道提质改造工程是辣椒峰景区内骆驼峰至水波巷段。 |
建设单位 |
******管理局 |
环境评价机构 |
******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单位拟投资4330.47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88.2万元),在新宁县崀山风景名胜区建设自然遗产保护展示中心和森林防火道提质改造工程。保护展示中心位于景区北大门,总用地23498㎡,建筑面积6300㎡(一层3650㎡,二层******服务中心、科教馆、宣教长廊与研学教室、自然教育中心等功能分区;森林防火道提质改造工程是对辣椒峰景区内骆驼峰至水波巷段长3.6km的森林防火道进行改造,修整现有路基后铺设沥青混凝土路面和安装道路安全防护设施。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的对策和措施 |
施工期的主要环境影响有废气、废水、噪声、固废及生态环境影响。采取的措施:按照《邵阳市“蓝天保卫战”实施方案》等文件的“8个100%”要求落实扬尘污染防治措施,减少施工扬尘及运输扬尘。设置排水沟和沉淀池,施工废水经沉淀处理后用于施工;生活污水******居民现有化粪池处理后用作农肥。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施工机械和设备维护保养;合理布置机械设备,高噪声设备远离敏感目标,并设置临时声屏障;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夜间禁止施工。防火道路基修整多余的土石方、展示中心的建筑垃圾应及时清运到渣土办指定地点处置,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应采取水土流失防治措施,控制水土流失。优化施工方案和平面布局,划定施工范围,禁止越界施工和破坏施工范围外植被,不设临时用地,弃渣和建筑垃圾及时外运处置。施工结束后,对扰动的土地进行整治,并采取植被恢复措施,种植与景区景观一致的乔灌木和植被。开展宣传教育,做好动植物保护工作,加强施工管理,禁止施工人员非法捕捞野生动物和从事其它有碍生态环境保护的活动。防火道工程施工应选取合理的施工时段和方式,减少施工噪声对野生动物的惊扰。 营运期的主要环境影响有废气、废水、噪声、固废及生态环境影响。采取的措施:垃圾收集站及污水处理站四周应进行绿化,并采取定期喷洒除臭剂等措施。备用柴油发电机废气经配套纸质过滤器过滤后引至室外排放。近期展示中心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直接排入夫夷水;远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排入新宁县污水处理厂处理。空调、变配电设备及备用柴油发电机等设备应设置在专用设备房内,通过减震、建筑隔声及加强维护等措施。展示中心应设置生活垃圾收集站,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加强景区管理和文明旅游的宣传教育,并设置警示牌,对游客的活动范围进行适当地限制和引导,保护原生植被和野生动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