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永县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项目EPC(项目名称)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江永县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项目EPC(项目名称)已由******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变更“江永县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项目”建设内容及总投资额的证明(江永园区备[2025]8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EPC)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规划用地总面积为 172718.39 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 174316.53 平方米(生产厂房面积按两层计算),包括:生产厂房 172274.06 平方米(最大单跨跨度30米),配电房 840.00 平方米,垃圾房 225.00 平方米,设备管理用房 270.00 平方米,泵房 69.35 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 638.12 平方米。停车位 134 个(含充电桩车位 30 个,装卸车位 27 个)。项目建设主要包括厂房及其配套。项目总估算为 38045.40 万元,本次招标控制价为 33058.71 万元,其中建安费用 27582.72 万元,采购费用为 3500.00 万元,设计及预算编制费用为 300.00 万元,预备费(含基础预备费、涨价预备费) 1675.99 万元。
2.2招标范围:包括本项目从施工图设计阶段、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至缺陷责任期阶段的设计、采购、施工全过程均属本工程承发包的范围。甲方有权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调整承发包范围;
1、设计部分(包括但不限于):本工程的优化设计、施工图设计及后续服务、施工图预算编制等。所有设计图纸均应达到国家规定编制深度要求的施工图设计编制深度,并满足发包人、业主单位及相关职能部门评审要求。
2、施工部分(包括但不限于):主要内容为设计范围内生产厂房、配电房、垃圾房、泵房、设备管理用房、地下建筑、总图及附属工程、围墙及挡土墙等工程。最终范围和内容以发包人确认并经图审通过的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3、采购部分(包括但不限于):涉及本项目所有设备、材料的采购和运输、安装及后续服务内容等。(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计划工期、招标范围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并具备以下资质和业绩:
3.1.1资质条件:(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省外入湘企业在“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进行基本信息登记。
(2)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施工资质: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2、设计资质: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3.1.2财务要求:/
3.1.3设计业绩要求:/
3.1.4施工业绩要求:/
3.1.5信誉要求:企业没有被行政主管部门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在处理期限内的。
3.1.6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可与拟任本项目施工负责人为同一人)。
3.1.7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3.1.8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可与拟任本项目项目经理为同一人)
3.1.9施工机械设备:/
3.1.10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1)拟任项目技术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2)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及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项目;(3)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它人员采用承诺制,即投标人投标文件中承诺其他关键岗位人员的最低配备标准满足湘建建(2020)208 号文要求,且均无在建工程,在中标后按要求进行人员配备。
3.2 本次招标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以联合体协议确定的牵头人为准);
(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依法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联合体成员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本项目中投标;
(4)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5)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应当出具授权委托书,授权同一人作为代理人,办理投标事宜,授权书由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法定代表人章并加盖企业法人公章。
(6)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
3.3 其他要求: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3月29日(北京时间,下同)起,登录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系统(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潜在投标人须在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注册并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证书,含电子印章)、法人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签字章等。具体办理流程详见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数字证书专区相关信息。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04月22日0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系统(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 行政监管部门及联系方式
本次招标活动接受******改革局(行政监管部门)的监督,联系方式0746--******。
8. 其他
8.1 省外入湘企业应在“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进行基本信息登记;
8.2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在投标前可在 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请各投标人及时下载安装正确版本软件,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需使用电子标书编制软件制作投标文件。
需要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办理企业 CA 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法人 CA 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签字章等。
注:本项目投标过程中,电子系统使用操作遇到问题时可及时向软件公司咨询,咨询联系方式: ******00/0746-****** 。
8.3 投标人在编制电子投标文件时应当将大小控制在 200M 以内,请投标人注意控制文件大小,因该项目为不见面开标项目,所以投标文件必须进入“不见面开标大厅”解密,其他形式操作的解密,“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均无法识别,后果由投标人自负。具体操作详见:“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的“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指南”;
8.4 本项目招标电子工程量清单格式为:HNZBJ,电子投标报价格式为:HNTBJ,清单相关问题请各投标人在投标前务必自行认真检测,详情请咨询:0746-******、QQ: ******6。若因投标人未自行检测导致在评标清标阶段系统检测出清单错误造成废标的,自行负责;
8.5 由于对网上招投标操作不熟悉或自身电脑、个人网络等原因导致不能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完成投标文件上传的,相应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在使用系统过程中有疑问或困难请及时进行咨询,咨询联系方式:0746-******、QQ:******17;
8.6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如下(投标单位自行选择其中一种缴纳方式):担保金额:人民币伍拾万元整(¥500000.00元),(1)现金:从投标人单位基本账户电汇或企业网银转帐;(2)保函:线下保函或电子保函。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
招标代理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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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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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 |
项目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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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组其他成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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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
电 话: |
(经本人同意公开,该联系人即为本项目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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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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