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紫凤路(湘江中路-支路七段)及配套绿地等2个项目设计(含可研) | ||
项目编号 | ******5 | 招选人 | ******有限公司 |
相关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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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公司现对紫凤路(湘江中路-支路七段)及配套绿地等2个项目设计(含可研)进行公开招选,欢迎符合资格要求的应选人参与应选。
1.项目概况与招选范围
1.1 项目名称:紫凤路(湘江中路-支路七段)及配套绿地等2个项目设计(含可研)。
1.2 项目预算:本项目总投资约1200万元(其中紫凤路约700万元,动力路约500万元),本项目费用约25.53万元(其中,紫凤路可研费约2万元,设计费约12.37万元;动力路可研费约2万元,设计费约9.16万元)。
1.3 项目概况:紫凤路(湘江中路-支路七段)及配套绿地项目位于长沙市开福区新河三角洲片区,设计起点为湘江中路,设计终点为支路七段。道路全长约180米,宽10米,设计车速30公里每小时,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建设内容应包括道路、排水、管线综合、交通设施、景观及亮化工程等。路侧配套绿化面积2929平方米,进行绿化景观建设。实施范围最终以职能部门审批为准。
动力路(黄兴北路-华夏路)道路工程设计起点为黄兴北路,设计终点为华夏路。道路全长约190米,宽12米,设计车速30公里每小时,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建设内容应包括道路、排水、管线综合、交通设施、景观及亮化工程等。实施范围最终以职能部门审批为准。
1.4 资金来源:政府投资。
1.5 服务周期: 设计服务期限80日,从合同生效之日至项目整体竣工验收通过完成结算止。其中:
合同签订后,在接到甲方书面通知后20日历天完成方案设计(不包含行政审批时间);
完成方案设计后,在接到甲方书面通知后20日历天完成可研文本(不包含行政审批时间);
完成可研文本编制后,在接到甲方书面通知后20日历天完成初步设计及概算文本编制(不包含行政审批时间);
完成初步设计后,在接到甲方书面通知后20日历天完成施工图设计(不包含行政审批时间)。
各阶段进度应满足建设进度要求,具体以甲方通知为准。
1.6 招选范围:包括紫凤路(湘江中路-支路七段)及配套绿地项目和动力路(黄兴北路-华夏路)道路工程方案设计、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报批报建及施工阶段的配合服务等工作。具体要求详见设计任务书。
1.7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应选人资格要求
2.1 应选人须为在中华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备独立资格的事业或企单位,事业单位法人执照或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省外入湘企业应在“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进行基本信息登记。
2.2 应选人须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告知性备案(备案的专业须包括市政公用工程,服务范围须包括项目咨询),且须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下列资质之一:
(1)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
(2)具备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丙级(含)以上资质;
(3)具备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丙级(含)以上资质;
(4)具备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丙级(含)以上资质。
注:上述证书处于有效期。
2.3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3年内不少于1个类似工程业绩;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承担过单项合同投资额不少于350万元的市政道路设计业绩。类似业绩的有效时间以初步设计批复(或初步设计备案表或初步设计审查技术性文件或施工图审查文件)时间为准。项目金额以初步设计批复或初步设计概算中项目金额为准。如初步设计概算批复或初步设计批复中未描述项目金额,则依次按照初步设计备案表或初步设计审查技术性文件或施工图审查文件、中标通知书(招标工程提供,‘招标工程’指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的项目)、合同协议书的顺序认定。
2.4 拟任项目负责人要求:拟任项目设计负责人(如为联合体参加应选,则由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委派)应具有市政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或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证书(注册单位必须与投标单位一致)。
2.5 拟任项目咨询负责人(如为联合体,则由承担可研任务的单位委派)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咨询工程师(投资)登记证书》,且登记专业包括市政公用工程,登记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2.6 本次招选接受联合体应选;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应按招选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单位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依法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可研和设计属于两个不同专项服务,同一专项服务不允许两家单位联合承担。
3)联合体成员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4)联合体牵头单位法定代表人应当出具授权委托书,授权同一人作为代理人,办理投标事宜,授权书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5)联合体由不超过两个独立法人组成,联合体各方须明确具有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工程市政行业丙级(含)以上资质或工程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丙级(含)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丙级(含)以上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且联合体牵头人应为承担全部设计任务的单位。
2.7 无其他明文禁止参与招选的记录;
2.8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集团招采交易平台(******:9982/)注册成功,然后报名项目并下载领取招选文件。项目************有限公司招采合约部,联系人:唐先生,联系电话: 0731-****** 。
2.10 其他要求:(1)拟任本次投标的项目设计负责人、项目咨询负责人、授权委托代理人及参与投标的企业在投标文件中安排的关键岗位人员均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投标阶段不核查社保);若中标后,发现中标人使用非本单位在职员工参与投标,招标人将依法处理。
(2)拟任本次投标的项目设计负责人、项目咨询负责人及参与投标的企业在投标文件中安排的关键岗位人员均不得为同一人。
3.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 综合评估法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4.招选文件的获取
******集团招采交易平台(************集团招采交易平台的招选文件与其提供的书面招选文件具有同等效力。
******集团招采交易平台(******:9982/)进行注册登记和CA认证。
4.3 招选文件每套售价400元,应选人在开标现场缴纳。
5.应选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5.1应选文件递************有限公司招采交易平台(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枫林三路西中心T2栋25楼相应开标室(具体详见大屏幕))。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应选文件,招选人不予受理。
6.应选保证金
本项目应选保证金采用应选承诺方式,需符合招选文件第六章应选文件格式规定,附应选文件内一同递交,不要求单独递交承诺文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集团招采交易平台网站》******:9982/
8.监督
******有限公司纪检监察室,电话0731—******。
9.其它
******集团招采交易平台(************有限公司招采合约部,联系人:唐先生,联系电话: 0731-******。
10.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地址:长沙市天心区书院南路73号长沙城投招采合约部
联系人:卢女士
电话:0731-****** 0731-******(纪检)
******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沙市天心区保利国际广场 B3 栋 1805 室
联 系 人:熊俊钧、周加乐
电 话:0731-******
投诉联系部门及电话:
******集团招采合约部
电话:0731-******
地址:长沙市岳麓区先导路湘江时代商务广场A1座13层
举报联系部门及电话:
******有限公司纪检监察室
电话:0731-******
地址:长沙市岳麓区先导路湘江时代商务广场A1座13A层
邮箱:******
注:本项目招选文件获取时间、应选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应选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以发布公告的媒介中公布的时间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