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代理机构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建立完善的政府采购内部监督管理制度;
(三)拥有不少于5名熟悉招投标法律法规、具备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招标活动等相应能力的专职从业人员;
(四)具备独立办公场所和招标代理业务所必需的办公条件;
******人民政府规定的标准;
(六)已在郴州市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备案登记且已进驻湖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或湖南省中介服务超市。
二、项目概况
******人民政府
(二)项目名称:桂东县青山乡水毁道路路面提质改造和防护栏建设工程
(三)预算金额:385万元
(四)项目内容:1、治山桥至寨坪村部道路提质改造和防护栏建设7公里。 2、彩洞村都辽桥至宋家村红光坳水毁道路路面修复。
三、代理工作内容
编制招标文件;负责招标文件澄清、答疑、修改;发布招标公告;抽取评审专家;组织开标、评标;发布成交公告;代理招标人质疑答复等。
四、代理费用
代理费由采购人支付,具体金额由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按有关规定协商确定。
五、其他要求
(招标单位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填写)
公示时间:2025年3月26日至3月28日(不少于3个工作日)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已经其本人同意公开)
******人民政府
2025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