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网储能公司气象服务单一来源采购单一来源公示
(采购编号:CG************)
1.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南网储能公司气象服务单一来源采购,采购人为******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单一来源采购。
2.项目概况和采购范围
2.1项目概述:本项目为1个标的,共5个标包:
标包1:钦州抽水蓄能电站2025-2030年气象服务
标包2:贵港抽水蓄能电站2025-2030年气象服务
标包3:玉林抽水蓄能电站2025-2030年气象服务
标包4:电白抽水蓄能电站2025-2027年气象服务
标包5:南宁抽水蓄能电站气象服务
为防止抽水蓄能电站施工期间受台风、强降雨及雷暴天气的影响,需采购精细化、点对点的气象专项服务,接收针对本项目工区区域附近的气象趋势预报及灾害天气预警,并且能随时询问准确的气象情况,大幅降低暴雨、大风等天气引发的安全生产风险和气象灾害损失,更科学合理地开展施工组织。需要所在地气象局提供各类气象预报服务。
2.2采购范围:标包1-4:1、日常天气预报服务。2、重大气象灾害专项气象服务。
标包5:1、日常天气预报服务。2、重大气象灾害专项气象服务。3、人工増雨服务。
2.3项目实施地点:标包1:钦州抽水蓄能电站
标包2:贵港抽水蓄能电站
标包3:玉林抽水蓄能电站
标包4:茂名电白抽水蓄能电站
标包5:南宁抽水蓄能电站。
2.4采购分类:专项。
2.5项目类别:服务。
2.6标的清单:
序号 | 标的名称 | 标包名称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 | 最大中标数量 | 工期/服务期 | 是否特殊包 | 响应保证金 |
1 | 气象服务 | 钦州抽水蓄能电站2025-2030年气象服务 | / | / |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 72个月 | 否 | / |
贵港抽水蓄能电站2025-2030年气象服务 | / |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 72个月 | 否 | / | |||
玉林抽水蓄能电站2025-2030年气象服务 | / |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 72个月 | 否 | / | |||
电白抽水蓄能电站2025-2027年气象服务 | / | 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 36个月 | 否 | / | |||
南宁抽水蓄能电站气象服务 | / |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 12个月 | 否 | / |
3.采购方式原因说明及拟采购供应商信息
3.1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原因:
序号 | 内容 |
1 | 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 |
3.2单一来源采购谈判对象信息:
序号 | 公司名称 | 采购对象类似项目业绩或项目胜任力说明 | 邀请标包 |
1 | 茂名市电白区气象台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第四章气象预报与灾害性天气警报第二十二条国家对公众气象预报和灾害性天气警报实行统一发布制度。茂名市电白区气象台是负责电白抽水蓄能电站项目工区内气象防灾减灾,开展天气监测、预报、预警等制作及发布,负责提供决策气象服务和应急气象保障服务以及海洋气象预报、火险气象等级预报等各类专业专项气象预报服务唯一发布单位。 | 气象服务[电白抽水蓄能电站2025-2027年气象服务] |
2 | 贵港市气象局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第四章气象预报与灾害性天气警报第二十二条国家对公众气象预报和灾害性天气警报实行统一发布制度。贵港市气象局是负责贵港抽水蓄能电站项目工区内气象防灾减灾,开展天气监测、预报、预警等制作及发布,负责提供决策气象服务和应急气象保障服务以及海洋气象预报、火险气象等级预报等各类专业专项气象预报服务唯一发布单位。 | 气象服务[贵港抽水蓄能电站2025-2030年气象服务] |
3 | 玉林市气象局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第四章气象预报与灾害性天气警报第二十二条国家对公众气象预报和灾害性天气警报实行统一发布制度。玉林市气象局是负责玉林抽水蓄能电站项目工区内气象防灾减灾,开展天气监测、预报、预警等制作及发布,负责提供决策气象服务和应急气象保障服务以及海洋气象预报、火险气象等级预报等各类专业专项气象预报服务唯一发布单位。 | 气象服务[玉林抽水蓄能电站2025-2030年气象服务] |
4 | 南宁市气象局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第四章气象预报与灾害性天气警报第二十二条国家对公众气象预报和灾害性天气警报实行统一发布制度。南宁市气象局是负责南宁抽水蓄能电站项目工区内气象防灾减灾,开展天气监测、预报、预警等制作及发布,负责提供决策气象服务和应急气象保障服务以及海洋气象预报、火险气象等级预报等各类专业专项气象预报服务唯一发布单位。《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第九条明确从事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的单位,应符******办公室2024年公布的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单位备案情况的通知,南宁市影响天气中心及南宁市武鸣区人工影响天气事物中心统一为南宁气象局归属的唯一作业单位。 | 气象服务[南宁抽水蓄能电站气象服务] |
5 | 灵山县气象局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第四章气象预报与灾害性天气警报第二十二条国家对公众气象预报和灾害性天气警报实行统一发布制度。灵山县气象局是负责钦州抽水蓄能电站项目工区内气象防灾减灾,开展天气监测、预报、预警等制作及发布,负责提供决策气象服务和应急气象保障服务以及海洋气象预报、火险气象等级预报等各类专业专项气象预报服务唯一发布单位。 | 气象服务[钦州抽水蓄能电站2025-2030年气象服务] |
4.公示期限及发布媒介
公示期:2025年01月22日 12时至2025年01月27日 12时本公示在南方电网公司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进行发布。
5.异议及投诉
5.1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有异议的,应当以书面形式在公示期间内提出,异议文件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异议提出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异议事项;
(3)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异议提出人是法人的,异议文件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授权代表同时还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出异议的,异议文件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提出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由本人提交。
异议递交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天河路188 号(新天河宾馆2 楼供应商服务大厅)
异议递交方式:通过传真020-******(须盖单位公章)方式或当面递交
异议递交电话:(付工)******00-2-0
5.2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采购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可以向有关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有限公司供应链管理部
监督投诉机构电话:020-******
监督投诉机构邮箱:******
5.3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项目采购方式提出投诉的,应当先向采购人提出异议。异议提出人或投诉人不得以异议投诉为名排挤竞争对手,不得进行虚假、恶意投诉,阻碍采购活动的正******有限责任公司供应商失信扣分管理实施细则》等制度进行处理。
6.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天河区龙口东路32号
采购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地 址:******有限公司
联 系 人:付工
电 话:******00转2转0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或授权的项目负责人(签名):
采购人或其采购代理机构名称(盖章):******有限公司【盖章位置】
2025年0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