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行政执法裁量权基准制定和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进一步规范全区司法行政系统******事务所违法行为处罚办法》等法律、规章规定,西藏自治区司法厅起草形成了《西藏自治区司法行政机关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律师类)(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建议。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提出修改意见:(一)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邮寄至拉萨市城关区慈松塘中路8号西藏自治区司法厅律师工作处(联系电话:0891-******;邮政编码:850000)。(二)通过电子邮箱方式将意见发送至:******:2024年2月26日。感谢您的支持和参与。
附件:西藏自治区司法行政机关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律师类)(征求意见稿)
西藏自治区司法厅
2024年1月26日
附件:西藏自治区司法行政机关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律师类)(征求意见稿)
西藏自治区司法厅
2024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