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单位拟对1:25万航图更新项目进行采购,为确保采购活动公平公正和充分竞争,现将需求参数进行网上公示,广大供应商可以对需求参数的完整性、合理性、公正性提出意见建议,防止出现倾向性、排他性内容。
一、项目名称:1:25万航图更新
二、项目概况:
包号/序号 |
服务名称 |
服务要求 |
计量单位 |
数量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 |
交付时间/服务期限 |
服务地点 |
备注 |
1 |
1:25万航图更新 |
详见技术文件 |
幅 |
783 |
447.83 |
详见技术文件 |
详见技术文件 |
|
三、技术、经济要求
如需详细技术要求、经济要求,请按第六条中要求领取。
四、公示时间
2025年3月27日 - 2025年4月3日
五、反馈渠道
1.在公示有效期内提出,并将加盖单位公章的《需求公示意见建议反馈表》(见附件)采取专人送达、传真等方式书面递交我站,提出的意见建议应当详细具体、理由充分、实事求是,不得有意排斥其它潜在供应商。反馈材料应当写明供应商名称并加盖单位印章,必要时可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2.对于项目整体需求不满足三个品牌产品或三家供应商的;需求个别条款的描述具有倾向性或排斥性的,当事人应明确指出可能涉及的品牌或供应商。
3.对于本项目的供应商资格要求,有国家强制要求但未写明的,当事人可以明确指出并提供依据材料。
4.供应商提出的意见建议,将作为我站进一步论证完善需求参数和商务资质要求的必要参考,是否采纳均不影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我站也不作书面回复。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一)供应商资格条件如下:
1.******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
2.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200万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
7.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8.投标企业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
9.具备甲级测绘资质,业务范围包含地图编制专业。
10.具备国家二级(含)以上保密资质或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二级(含)以上保密资质(自然资源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相关直属测绘单位无需提供)。
(二)技术文件领取要求
1.领取时间:2025年3月27日 - 2025年4月3日(节假日除外),工作日时间每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2:30至4:30(北京时间)。
2.领取地点:北京市丰台区警备东路六号八区加油站对面院落办公楼南侧业务办理大厅。(地图搜索“物资采购站”)。
3.领取方式:须指定专人现场领取,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申领材料须按照顺序装订成册,逐页加盖单位公章。申领材料如下: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含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含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领取时无需提供);
(4)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的承诺书;
(7)甲级测绘资质(业务范围包含地图编制专业)复印件;
(8)国家二级(含)以上保密资质或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二级(含)以上保密资质复印件(自然资源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相关直属测绘单位无需提供)。
七、采购机构及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助理、黄助理
办公电话:******
移动电话:1******10(李),******(黄)
传真:******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警备东路6号八区
监督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王助理
办公电话:******
移动电话:******